一伤脑户天窗。二伤臂中跳脉,脾中阴股。三伤心或伤乳。四伤鸠尾或小肠五脏。五伤脑水或脑破,声哑目直。六疼不在伤处。七出血不止,先赤后黑。八肌肉臭腐。犯此八者不治。
除不治外,复视其血脉,未出宜洪大,已出忌洪大。脉虚细沉小生,数实浮大死。所伤处出血多,脉微缓生,急疾死。
金疮赋
按脉论
行拳法分轻重论
打人论
总论
秘授跌打损伤要诀
金枪论
接骨诸方
金枪不治症
又接骨议论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