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古籍•卷首·仲景微旨 九章•传经大凡
伤寒传经,一日太阳,二日阳明,三日少阳,四日太阴,五日少阴,六日厥阴。日传一经,亦与温病相同。所谓发于阳者,七日愈,发于阴者,六日愈,一定之数也。六日经尽,邪退正复,汗出而解,伤寒之常。其与温病不同者,温病邪感于经络,而热生于脏腑,伤寒、中风,原无里邪,不必定传脏腑。阳旺而后传腑,阴旺而后传脏,(名曰传腑传脏,实脏腑之自病也),此不同也。
太阳经所谓伤寒一日,太阳受之,脉若静者,为不传,此不传三阴之脏也。伤寒二三日,阳明、少阳证不见者,为不传,此不传阳明之腑也。少阳篇所谓伤寒三日,少阳脉小者,欲已也,此不传阳明之腑也。伤寒三日,三阳为尽,三阴当受邪,其人反能食不呕,此为三阴不受邪,此不传三阴之脏也。
伤寒、中风,不传脏腑则有之,无不传经之理。程氏以为伤寒不传经,果不传经,则仲景所谓发于阳者,七日愈,发于阴者,六日愈,太阳病,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经尽故也诸语,不尽相刺缪乎?人之里气无亏,二三日内,或经传阳明而汗解,或经传少阳而汗解,亦偶尔见之。此不过千百之十一,未可以概寻常伤寒之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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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·太阳经中篇 五十六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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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·太阳经下篇 二十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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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·阳明经上篇 五十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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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·阳明经下篇 三十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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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·少阳经上篇 二十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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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·少阳经下篇 十六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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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二·厥阴经全篇 五十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