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古籍•卷第四·治法•逆从
病有小大,则以感于邪者。有浅有深,治有逆从,则以达于理者,有正有权,盖微者逆之,逆者正治,此理之正也,甚者从之。从者反治,此理之权也。假有疾势未亟,要在折其气而排去之,惟能知治寒以热,治热以寒,则相为制伏者,易为功。假有疾势过甚,要在顺其性而调和之,惟能知热因寒用,寒因热用,则气体相求者,得其宜,且逆者正治,其为制伏,自有差数,从者反治,则一同二异,二同三异,又有从少从多之不齐。然则裁制方剂者,固宜深思之熟计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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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·徽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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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三十七·疟病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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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五十二·肾脏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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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六十九·吐血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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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八十四·脚气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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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一百一·面体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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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一百五十八·妊娠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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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一百九十五·符禁门(文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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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一百九十六·符禁门(文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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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一百九十七·符禁门(文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