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古籍•附1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•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
第三十条 对长期从事实验动物饲育管理,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,由管理实验动物工作的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。
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,由管理实验动物工作的部门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警告、限期改进、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。
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工作人员,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给予行政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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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近交系动物的特点及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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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突变系动物的特点及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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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杂交群和封闭群动物的特点及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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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无菌动物、悉生动物和无特定病原体动物的特点及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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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野生动物在生物医学研究中的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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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生物医学研究中实验动物的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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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生物医学研究中的动物模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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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生物医学研究的基本途径、方法和影响因素